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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6月28日 来源: 东阳律师   http://www.whzmlawer.com/

 方上校,东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一、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合同违约的归责原则的严格原则。其中,严格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表明,无论违约人对违约行为的发生是否有过错,都并非违约人承担的构成要件,都不能免除违约人承担。同时,我国《合同法》第109—111条还规定无论是不履行金钱债务还是非金钱债务抑或是质量,违约人都承担严格,不得以自己无过失作为免责条件的抗辩。


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后款规定,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说明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条件。由于不可抗力是与合同制度紧密相关,所以其决定往往具有严格条件。另外,合同法第118条更明确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这也体现了严格原则的精神。


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合同当事人来说其主观并无过错,无论采取过错抑或过错推定,债务人应对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承担,都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而采取严格原则,则不论违约行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只要不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承担。所以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正是严格的具体体现。


二、合同法违约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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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为了实现合同签订的根本目的,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下面简要论述一下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订立阶段


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1、若对方当事人是单位,需审查其是否有从事相关生产经营的资格、资质、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情况等。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上盖公章确保真实性。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帐户资料、资质证书等。


2、若对方当事人是自然人,需审查其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等。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对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详细记录其经常居住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以保证真实性。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财产证明复印件,以免发生纠纷后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3、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派人就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进行调查,包括:


对财产状况的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和实有资金是否与所签订的合同相适应;对方当事人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所有权状况、有无被设立担保等。


对供货能力的审查:针对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审查主要集中在生产能力、库存商品状况及进货渠道等方面。主要看卖方是否有必要的设备、原料、资金、技术等条件,是否能严格按照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数量条件及时生产或提供所需商品。


履行信用的审查:一个企业一贯履行合同的情况,反映了该企业履约信用的高低。注意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现状和当地的口碑,必要时可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年检情况。


关于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为了减少纠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在合作过程中需分批签订合同,仍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从保存证据的角度考虑,不建议使用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的形式订立合同。另外,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合同。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关于合同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订立合同时可参照合同范本,在表述上尽量符合以下要求:


合同内容在逻辑上前后一致,无自相矛盾的情况,前后称呼要一致;


合同使用的概念应有确定的含义,不能有多种解释,切忌使用含糊不清的语言;


合同使用的文字明白易懂,尽量使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不能用文学上渲染、形容、夸张的手法,也不要使用文言文,以免当事人或第三人在理解上发生困难或产生歧义;


对于涉外经济合同,要注意翻译合同条款的准确性,使译本与正本的内容保持高度一致;


标点符号使用得当;


书写工整、书面整洁、字迹清楚;


2、签订合同时除了签好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等主要条款外,还要签好主要条款以外的普通条款,如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等。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尽量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解决。而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可在合同中约定有利于我方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二、关于合同签订


首先,签订合同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主要看签订合同的人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凡不是本人签订合同的一定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列明授权范围、权限等。代表个人签订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授权人亲笔签名。代表企业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签名、盖章均应清晰可见。另外,还要注意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


其次,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合同文本有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盖章注明并保持双方存留合同文本内容的一致性。


合同文本应加盖骑缝章;自然人签名的应在文本每页都签名。


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若双方不能同时进行,应尽量交由对方先盖章或签字,以免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迟迟不盖章。


在合同的签订合同的过程与履行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很多,首先必须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进行一个比较详细的审查,确保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签订时是一个能够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比如资信审查。另外对合同的文本也有很多的限制,比如合同的格式、合同签订时的条款确定等等,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泰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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