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对于一些触犯了法律规定被判刑的人,是否具有选举权呢这需要大家从法律的角度上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服刑期间有没有选举权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因此,对于服刑的人来说,有没有选举权需要根据在量刑的时候判决来看,对于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在被剥夺期间是没有选举权,没有被剥夺的人依然具有选举权,这点需要大家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大律师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