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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赔偿吗?

添加时间:2020年9月19日 来源: 东阳律师   http://www.whzmlawer.com/

  方上校,东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据统计,发生交通肇事之后,因惧怕承担法律而选择逃逸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由于法律中规定对逃逸者的处罚比较重,因此实践中对肇事逃逸的认定也显得很重要。究竟这个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肇事逃逸认定的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逃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逃做出了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应赔偿吗?

  核心内容:司机给自己的爱车投了保险,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会赔偿吗下面由通过一案例来详细介绍。

  肇事逃逸者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2009年10月31日,金某开车将李某撞死后逃逸,次日自首并向死者家属赔偿38万元。金某曾于2009年2月为汽车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第三者商业险,故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死亡赔偿金11万元,第三者商业险赔偿金10万元。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双方签订的商业险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付;。金某的律师认为,;交通肇事逃逸不予赔付;的约定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根据2009年新版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释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未尽上述两项义务,该条款对金某无效。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部分赔付

  2002年修订的旧版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009年修订的新版保险法则规定,保险公司不仅要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还要对保险条款作出明显的提示;如果没有明显提示及明确说明,免责条款就不产生效力。

  经过审理,法官认为,交通肇事后不得逃逸是每个公民都应知道的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金某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完全可以理解该条款的意思,保险公司无需特别说明就已尽到解释、说明的义务。法院当庭判决保险公司向金某支付交强险死亡赔偿金11万元,而对1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赔偿不予支持。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有效

  在保险法领域,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自己无限度承担保险而订立的,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义务,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或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的保险条款。

  新修订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金某与保险公司于2009年2月订立保险合同,早于新保险法颁布的时间,因此判决应当适用2002年修订的旧版保险法。关于免责条款的效力,2009年的新版保险法规定更加严格。实践中,新版保险法颁布前订立的保险合同大多未对免责条款作出明显提示,如按新版保险法执行,这些免责条款都将归于无效。

  同时,对肇事逃逸者进行商业险的赔付,无疑会降低逃逸者的违法成本,增加全社会的道德风险。

  交强险死亡赔偿金应当赔付

  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

  基于上述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未将交通肇事逃逸列入免除保险公司赔偿的四种情形之中。我国侵权法第53条也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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